FDA 关于实验室开发测试的规定

FDA 发布的 LDT 试行条例:必须了解的内容

2023 年 10 月 3 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DA) 发布了一项关于实验室开发测试 (LDT) 的执行和监督的新拟议规则。LDT 是在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 (CLIA) 认证的实验室内开发和制造的测试,仅在该实验室内使用,虽然 FDA 有权监督 LDT,但在这项拟议规则发布之前,FDA 对于 LDT 行使了执法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行使监管这些测试的能力。这项拟议规则变更将终止 FDA 对 LDT 的执法自由裁量权,并为 LDT 遵守 FDA 体外诊断 (IVD) 要求制定规则和时间表。该规则似乎清楚地表明,对 FDA 来说,实验室生产的 IVD(如 LDT)与 IVD 公司生产的 IVD 之间没有区别。如果这项拟议规则获得通过,LDT 将被视为 IVD,并遵守与传统 IVD 相同的监管要求和标准,包括获得许可/批准。

这将如何影响 IVD 行业

这项拟议规则变更的很大一部分阐述了为什么 FDA 拥有监管 LDT 的合法权力,以及他们为什么改变了对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立场。值得注意的是,与 1976 年最初颁布《医疗器械法》(MDA) 时相比,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并且随着 LDT 的发展,许多 LDT 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存在相当大的问题。拟议规则中详细介绍了导致错误结果或患者伤害的具体 LDT 示例,但同样重要的是要记住,FDA 在过去四年中也要求 LDT 用于 SARS-CoV-2 以及在最近的猴痘事件中,获得紧急使用授权 (EUA) 和 FDA 审查。也许这是即将到来的 LDT 监管执法的前奏,也是实验室和 FDA 为扩大对所有 LDT 的监督作用做准备的机会


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 LDT 都将受到 FDA 的监督和审查。FDA 确实在终止对 LDT 的执法自由裁量权时划出了一些例外。被 FDA 描述为“1976 型 LDT”的测试仍将受到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约束。此类测试是高度手动的操作,仅由非常有经验的实验室人员执行,仅使用临床中使用的材料,并且仅在单个 CLIA 实验室内设计、制造和执行。作为移植前组织相容性测试的一部分,在单个 CLIA 实验室设计、制造和执行的人类白细胞抗原 (HLA) LDT 也仍受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约束。此外,不能向患者提供具体结果的法医检测和公共卫生监测检测也仍处于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之下。

 

这项拟议规则概述了如何在四年内逐步淘汰针对适用 LDT 的执法自由裁量权。这个过程分为 5 个阶段。在第 1 阶段,FDA 将终止围绕 MDR 要求以及更正和移除报告要求的执法自由裁量权,并在最终淘汰政策发布一年后进行。这一阶段似乎旨在帮助 FDA 监测 LDT 对患者构成严重风险的问题,包括监测不良事件,以及纠正和删除报告(21 CFR 806 和 21 USC 360i)。

 

在第 2 阶段,FDA 将终止其对其他阶段未满足的要求的执法自由裁量权。第 2 阶段的时间表是最终淘汰规则发布两年后。这些其他要求包括 LDT 的实验室制造和运行,以符合 FDA 注册和列示要求(21 USC 360 和 21 CFR 807)、标记(21 USC 352、21 CFR 801、21 CFR 809)以及研究使用要求(21 USC 360j(g) 和 21 CFR 812)。

 

在第 3 阶段,FDA 将在最终淘汰政策颁布三年后终止围绕质量体系 (QS) 要求的执法自由裁量权。质量体系和 cGMP 要求详见 21 USC 360j(f) 和 21 CFR 820。随着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回撤,FDA 表示,LDT 与 IVD 没有什么不同,因为它们是由一个实验室生产的,并且要求这些制造实验室遵守与 IVD 制造商相同的质量标准。但是,FDA 指出,如果所有制造活动都在一个 CLIA 实验室进行,并且 LDT 不在该实验室之外运行,则可以免除 QS 要求的某些方面。实验室必须通过 Q [SE1] [HM2] 提交程序与 FDA 讨论这个问题。CLIA 实验室应该已经有一个符合 CMS 要求的 QS,其中一些要求可以补充 FDA 制造要求;然而,CMS QS 要求可能会留下 FDA 试图填补的空白。具体而言,FDA 要求制造实验室遵守设计控制标准 (21 CFR 820.30),采购和供应商控制标准 (21 CFR 820.50),原材料、过程中及最终质量控制和验收测试标准(21 CFR 820.80 和 21 CFR 820.86),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21 CFR 820.100)以及记录法规 (21 CFR 820 (M))。FDA 此前曾表示,他们正在努力更新其 QS 要求,以更好地与 ISO 13485 等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并且他们将努力在第 3 阶段开始之前将这些要求落实到位。如果 LDT 被视为 III 类器械,则需要满足此阶段的 QS 要求才能通过所需的上市前审批 (PMA)。

 

在三年半之后或不早于 2027 年 10 月 1 日的某个时间(即第 4 阶段),FDA 将终止对高风险 IVD 上市前审批的执法自由裁量权。需要 PMA 的 III 类 IVD 将属于此阶段(21 USC 360e 和 21 CFR 814)。在审查期间(如果在此阶段进行),实验室制造商仍可能被允许销售其 LDT。

 

最后,在第 5 阶段(即最终淘汰政策发布四年后且不早于 2028 年 4 月 1 日),FDA 将终止对中度和低风险 IVD(即 I 类和 II 类 IVD)的执法自由裁量权。这些 LDT 将需要上市前提交,包括 510(k) 提交(21 USC 360(k)、360c(i) 和 21 CFR 807 E)以及 De Novo 申请(21 USC 360c(f)(2) 和 21 CFR 860 D)。同样,在审查期间,如果在第 5 阶段时间范围内提交 LDT,FDA 可能允许实验室制造商在上市前审查期间继续销售中度或低风险 LDT。FDA 的第三方审查计划也是许多属于这些类别的 LDT 的一种选择。

 

FDA 终止对 LDT 的执法自由裁量权可能会让许多实验室制造商感到意外。预计这种情况可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实验室可能不熟悉 FDA 的监管途径、数据要求和提交流程。LDT 开发人员首先需要立即考虑其 LDT 的器械分类,以便他们了解合规时间表。实验室可能已经拥有大量可供 FDA 利用的临床数据,但 FDA 对支持设计验证和临床验证的数据的期望与 CMS 依据 CLIA 提出的要求大不相同。许多实验室可能没有设计控制和 FDA 标签要求、报告要求等方面的经验。TE 的 IVD 解决方案团队可以协助实验室制造人员满怀信心地应对新的 FDA 监督要求。我们在帮助 IVD 制造商针对具有各种预期用途的 IVD 获得 FDA 批准/审批方面经验丰富。在最终淘汰政策生效之前与 FDA 接触的实验室可能会有更多的协作互动。尽早处理是关键,在 TE,我们独特的 IVD 经验可以帮助您有效地应对这些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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